少兒編程 > 文章資訊 > 科技創新 > 關于《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措施》通知
關于《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措施》通知
童程童美 2016-08-12
機器人是衡量國家科技創新水平的重要標志,被稱為“制造業皇冠頂端的明珠”。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國發〔2015〕28號)和《<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京政發〔2015〕60號),推動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特制定本措施。
摘要關于印發《關于促進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科園發〔2016〕10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業發展,構建良好政策環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大興區人民政府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共同制定了《關于促進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大興區人民政府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4月25日
關于促進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機器人是衡量國家科技創新水平的重要標志,被稱為“制造業皇冠頂端的明珠”。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國發〔2015〕28號)和《<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京政發〔2015〕60號),推動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建設全球智能機器人創新中心
緊抓全球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國家大力發展機器人產業的重大機遇,充分發揮中關村在智能機器人前沿技術的先發優勢,深入推進機器人與人工智能、腦科學、新材料等前沿領域融合創新,聚焦中關村大興-亦莊園,全產業鏈整合上下游創新資源,大力構建智能機器人產業生態,加快推動中關村全球智能機器人創新中心建設,為全國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發揮引領支撐作用。
二、加大智能機器人前瞻布局
重點支持深度學習、智能操作系統、傳感與識別、智能芯片、納米材料等前沿技術的研發和轉化,推動智能機器人與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產業深度融合,大力發展人機協作、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等工業機器人,智能駕駛、教育娛樂、醫療健康等服務機器人,公共安全、應急救援、特種作業等特種機器人。
三、加快推動智能機器人核心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產業化
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開展智能機器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經國家或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研發成果,根據項目成效按照投入成本20%的比例,給予最高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智能機器人重大技術成果轉化,對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自主知識產權重大成果產業化項目,優先推薦政府股權項目支持。
四、深入推動智能機器人產品應用推廣
對中關村智能機器人企業自主研發的機器人整機、零部件、操作系統、應用軟件、行業應用解決方案等,經國家或北京市認定屬于新技術新產品(服務)的,自認定期起一年內,按照不超過實際銷售額2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本市企業采購中關村智能機器人產品和服務,對于首次采購并開展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建設改造的,按照產品和服務實際采購額2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五、支持智能機器人企業創制標準和申請專利
支持智能機器人企業和產業聯盟主導創制中關村標準。對企業和產業聯盟主導制定并已公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已立項的國際標準提案,每項給予不超過4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已公布的國際標準,每項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每家企業、產業聯盟每年獲得支持資金總額分別不超過200萬元、400萬元。對中關村智能機器人企業申請國際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的,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最高支持6萬元,每件專利最多支持其進入三個國家或地區;對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資金支持,每家企業年度國際、國內發明專利最高支持金額均不超過600萬元。
六、高水平建設智能機器人共性技術平臺和產業促進平臺
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圍繞智能機器人技術研發、檢驗測試、成果轉化、工業設計、知識產權服務、展示交流、市場應用等方面,支持建設一批共性技術平臺和產業促進平臺,爭取國家機器人檢測與評定中心在大興—亦莊園設立分中心。根據平臺上年度建設費用(含設備購置、信息系統建設、房屋租賃、人員費等實際費用)投入情況,按照不超過平臺建設費用5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平臺通過市場化機制為中關村示范區企業提供合作研發、檢驗測試、成果轉化、協同創新、示范推廣等服務,根據服務效果,按照不超過服務合同額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七、大力推動智能機器人創業孵化
支持智能機器人創業企業發展,對上一年度獲得知名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智能機器人企業,按照不超過獲得投資總額1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推動智能機器人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對智能機器人專業孵化機構,優先推薦申請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業服務平臺資金支持。
八、積極吸引國際頂級智能機器人企業和研究機構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中心
支持國際頂級、行業帶動性強的智能機器人企業和研究機構在大興—亦莊園建立區域總部和研發中心,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2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九、大力推進智能機器人企業集聚發展
對于入駐大興-亦莊園的智能機器人企業,以實際租賃面積為基準,按照不高于租金總額50%的比例、單價不超過3元/平方米/天、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期限自注冊起最長36個月。支持建設智能機器人特色產業園區,對獲得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批復的園區建設單位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獲得北京市綠色生態示范區批復的園區建設單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十、集聚國際一流的智能機器人高端領軍人才和團隊
高層次引進智能機器人人才和團隊,優先推薦申報“千人計劃”、“海聚工程”、“高聚工程”評選。對入駐大興—亦莊園的行業帶動性強、技術領先的智能機器人企業和核心骨干,經認定后,按照大興—亦莊園“新創工程”領軍人才政策給予支持。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智能機器人企業通過融資租賃、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信保融資等方式融資發展,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給予補貼支持。對于通過擔保方式獲得貸款的企業,參照中關村瞪羚企業標準給予擔保貼息支持。鼓勵領軍企業、行業組織、創投機構、高校院所等設立智能機器人創業投資基金。
十二、建設國際化智能機器人展示交流平臺
依托世界機器人大會永久會址,鼓勵國內外機器人產業組織、企業和創業服務主體在大興—亦莊園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機器人創新創業大賽、技術和產業論壇、行業展會等交流活動,對活動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十三、資金來源
本措施由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聯合執行。
(一)對于注冊在大興-亦莊園的智能機器人企業和機構,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按照中關村管委會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各承擔50%的原則安排資金聯合支持;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由中關村管委會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聯合支持;第三條、第十二條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安排資金支持。
(二)對于非注冊在大興-亦莊園的中關村智能機器人企業和機構,可享受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支持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按照相關標準的50%安排資金支持;第十條、第十一條按照中關村管委會現行相關辦法予以支持。
十四、附則
本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大興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